土下錦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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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仏視角,含仏x瑪麗安托瓦內特,一句話華麗組
- 法革、鴉片戰爭提及
巴黎多风,美国每次来时也风尘仆仆,法国驾车停在戴高乐机场外,有一搭没一搭地想着为什么他和英国闹了矛盾总到自己这来,是否是自独立战争起留下的习惯。不过这倒也说不通,二百多年前美国还很小,没见过什么世面,就已经说过不喜欢巴黎——“有种很吓人的情绪”,十五岁模样的美国语焉不详地描述道,“好像阴湿雨夜里一只快被火烤裂的、装满泥浆的花瓶”——后来签各种条约时不得不亲身前往,他也总显得低落疲惫,眉宇以不符合其少年外貌的弧度微微皱起,不屑掩饰自己一刻也不愿意多待的意思。法国曾猜想过原因是否真的是在抗拒那个所谓的“花瓶”意象——“你是个害怕恋爱也害怕革命的小孩,”他尝试诊断病根,“纵使原本是依托革命建立的,你却只肯做个保守主义的激进派,对吗?”——然而在记忆里追溯一番后倒也寻不出其他端倪,除了上世纪某次他与美国同去花神咖啡馆,美国不假思索地点了一杯美式,旁边一位客人闻言低笑起来,还同女伴窃窃私语一阵,被法国用眼神制止才停下。
风卷着黄叶拂过美国的裤脚,又将他vintage式样的红色圣罗兰束腰大衣下摆吹起来,使其在黑暗中如血雀翅膀般鼓胀片刻,落到黑白相间的迪奥行李箱上。美国上车后,法国不经意似的问,“你怎么也开始穿这些luxury了?”美国想了想,答,“正好有时间,便打扮得精心些,以免被你们讥讽衣品。”法国赞许地点头,边打方向盘边说,“倒也不必刻意,其实我知道你一直懂这些。”见美国惊讶地看过来,他又真诚地补上一句,“你长这个样子,无论穿什么都是好看的。”
法国自一开始便清楚,美国很早就懂得许多别人以为他不懂的东西。一九一九年巴黎和会期间,他在拉丁区一家学生书店偶遇美国,默不作声地看着对方站在两排书架外专心低头读一本《在少女花影下》。美国在外一向以不通法文的样子示人,一些爱作弄人的欧洲意识体甚至会故意在谈到不希望他听懂的内容时切换成法文来对话,美国在这种场合下也总配合地报以茫然的微笑,丝毫不见生气的痕迹,岂料他的法文早已于神不知鬼不觉间好到了能流畅阅读普鲁斯特的程度。不过想来读普鲁斯特也只是美国一时兴起的好奇与消遣,十多分钟后,他就合上书放回原处,意兴阑珊地上下扫视一番,又抽出一本不起眼的德文书,是甫一出版就在邻国引起轩然大波的《西方的没落》,草草翻过几页,这才像终于找到了目标读物似的,心满意足地带到前台结了账。
那也是个阴风呼号的夜晚,看样子很快要下雨,美国没带雨伞雨衣,法国本想出面打个招呼再送他一程,但考虑到国联之事谈判不顺,当时双方的相处气氛实在难称上好——伍德罗·威尔逊在一九一八年提的公海航行自由、支持包括俄国在内的各地人民自己选择政府形式,自然不会被任何殖民宗主国认真考虑,事实上,直到二十三年后英法落魄得再无筹码可用,这些理念才被堂皇搬上台面——再说美国独自出来散心,想必不愿被人打扰,法国便始终没有出声,也没再留意美国后续的行踪(那个世代,兴许他一出门就会碰到格特鲁德·斯泰因?正如自己曾屡屡碰到安德烈·纪德——法国忍不住在回忆中这样想象起来。),而是退回到屋子最深处照亮了那个靠在墙边摇摇欲坠地堆满二手旧书的半锈架子的昏黄灯下,去找自己想找的某本阿波利奈尔的初版诗集。
“起雾了。”美国突然打断他游离的神思,“专心看路。”
“我对这一带就像对自家客厅一样熟,不会出什么状况——只要交警系统不罢工。”法国慢悠悠地说,“你怎么样,刚从北京来,后天去伦敦?”
“嗯。”美国不悦地抿住嘴唇。“我太累了。”
“在巴黎没有日程安排,不是吗?明晚带你去塞纳河游轮上吃松茸鹅肝,白天好好休息一下。”法国瞥了一眼美国在iPad上设闹铃的手,“看起来我这只是个倒时差的中转站。”
“不算是。”美国眨了眨眼睛,“我确实有一些问题想问你。”
“什么?如果是关于自由、人权的政治哲学问题,你已经问过很多次了——”
“不,我想问,你是怎么让自己的革命者身份和侵略者身份和解的?”
“……小男孩,你犀利得过头了。”法国怔了一下,“这是一个意识体的精神最底部的秘密。”
“我无意窥探隐私——我只是以为有可供借鉴的地方。”
“你侵略了谁?”
“目前没有。但是两百年来,我心头都不断盘桓着这样的想法。”
“你相信吗?伊万也不止一次问过我同样的问题——有时看起来像虚心求教,有时则是一种备受伤害的控诉。”
“我可以想象。”美国仿佛被扫了兴似的摘下眼镜,戴上蓝牙耳机,开始闭目养神,“算了,你不用回答——你、我、他的情形都太不一样了。”
“我很遗憾。”法国叹了一口气,“欧洲人的旧事还是令你这么烦躁吗?”
“是。”
“那么说点有趣的——跟王先生谈得好吗?”
“谈了太平洋,全是老一套的调子——我已经会背了。”美国睁开眼,讽刺地笑了一声,“自从王先生和布拉金斯基被同一种病毒控制了大脑,我就很难从他的话中提取有效信息,正如我再也不能理解布拉金斯基的城市名字——总而言之,一切交流都变得障碍重重。但王先生大体是个亲切的人,我仍然喜欢他,只是……”
“厌憎社会主义?”
“是这样。可是当我想起他像个真正的祖父一样在清早五点烧火做饭的样子,就还是忍不住喜欢他……那是在清代。”
“那时你们关系不错?”
“比现在和睦得多。”美国低头拨弄着指甲,“至少能听懂彼此的话,也有一些关于太平洋的共识——拜你们和你们搭建的丛林社会所赐,他曾经真心实意地寄望于我,期盼我能改变一点世道,还苦口婆心地对我说……”美国像想起什么陈年乐事般扬起唇角,“‘服食求神仙,多为药所误’,劝我不要信教了。”
“想不到两个尔虞我诈的人之间还有过这样一段不为人知的忘年交。”
“谁说不是呢?”美国的声调变得安静,顿了几秒,又阴鸷下来,“好聚好散竟那么难。”
话音落下,气氛陡然变得僵冷,法国觉得空气中弥漫的湿气似乎穿透了肌肤,凝结在他的五脏六腑上。他知道美国此言指的绝非仅仅是同中国的关系——事实上,那两个人的交情在以往算不得深,在眼前又算不得差,过去无非是处境艰难的一老一少雾里看花的惺惺相惜,今日虽温眷不复,倒也不是彻底没有转圜的余地——而是某些当这个过早就竖起一身刺的孩子更单纯时经历过的更不可逆反的破灭。法国想起在美国下定决定从“王权迫害”下叛逃时,自己给过他很多钱,甚至还有很多精神上的指引,哪怕是被同仇敌忾的私心驱动亦本可成就一段佳话,岂料不出二十年,他覆灭一次,重新醒来时已不记得身份为何,只感到全身疮痍溃烂着流出世纪病的毒血——“传染、必须传染更多人”,他费力吞下刚咳出的血,听见那个身影朦胧的伟大皇帝说,“愈虚弱,就要愈强烈,愈爱人,就要愈恨人”——而美国则在前宗主国手段严苛的层层封锁下步履踉跄,一条活路都看不见的浓夜里,没有谁能再去顾念旧王朝留下的一纸盟约。
大半个世纪的时间,他们形同陌路,说来也是巧事,再次面对面相见正是在中国。一八六零年深秋,美国不知为何任性地丢下国内的烂摊子,远渡重洋出现在北京的使领馆,兴许是怀着探听消息、以便日后也能在此地分一杯羹的心思,特意约法国去已被付之一炬的圆明园“观览胜迹”。残垣断壁间,美国拾起一只未死的灰喜鹊,露出法国从未在他脸上见过的残酷神情,拿锋利的碎瓦片割断了那鸟已然血迹斑斑的脖子。法国问,“为什么?”美国语调安静地答,“不然它会更痛苦。”过了一会儿,美国又似含着某种天真的不解开口,“是革命把你变成了这样吗,弗朗西斯?”法国琢磨了片刻他的意思,颔首道,“是的。”见美国不说话了,他开始突兀地进行解释,“当年路易十四与康熙交好,王先生赠予我许多藏书,其中有句‘万岁犹一瞬也’,我一度觉得玄奥难解,后来却发现,这就是我在革命中唯一看到的东西。”
“好虚无的说法。”美国讥诮地道,“你为了自洽真是不遗余力。”
“你看这只蜘蛛。”法国不知道从哪里拿出一枚光泽极美的琥珀来,想说什么,但终究感到了无意义,便作罢了。这时一队英国士兵抬着一辆造型古典、装潢褪色的马车从旁边经过,为首的一人说,这命令给我们增加了好大麻烦,也不知道那位来督战的勋爵是怎么想的,居然一定要把七八十年前送来的礼品运回伦敦。
“不去英领馆打个招呼吗?”法国忽然问。
“不了。”美国摇摇头,“我跟你还能聊上几句,跟他无话可说。”
果然,第二年就发生了特伦特事件——这是后话了。
不知不觉间,车子已经开到市中心。夜空低低地压迫下来,塞纳河流满灰暗的雪水。临近午夜,街道上的行人寥寥可数,但或许是法国今晚回忆了太多旧事的缘故,原本熟悉的景观忽而显得鬼影憧憧。几个踢球的小孩子笑闹着跑过路边的“巧克力之家”,而他记得那里曾矗立着一家生意兴隆的棺材铺。一八四八年前,他有很长一段时间住在这附近,混迹于三教九流,靠赌博谋生,整日写画展评论和诗歌散文,除了酒精制品外水米不进。五十年后他通宵读完杜尔凯姆的《自杀论》,莫名又想起这段往事,便回到故地买了一具棺材,把装满手稿的箱子封藏起来,于二十世纪降临前夜埋在了蒙帕纳斯公墓的无名碑下。
他想他确实死过一次,也确实保有什么一成不变的东西——“一件大家具,负债表塞满抽屉,还有诗篇、情书、诉状、浪漫歌曲”——而美国不一样,美国骨子里还是太像英国了。无论是美国抑或英国,让他们理解“合乎目的”以外的事情都是非常困难的。法国曾以为自己可以阻止美国踏到同一条路上,却失陷于历史的错综复杂而事与愿违。最后美国非但没将摆了整个青春期的反叛者姿态坚持到底,反而……
“你有不同于他的理想,也比谁都更认真地恨过他,为什么要轻易答应跟他绑定在一块?”一九六三年,天光昏暗的蒙帕纳斯街区,他听到自己语调忧愁地问美国,“你不知道他在利用你——比方说伦敦现在的外交策略是令华盛顿代其受过吗?”
“互相利用而已。”美国心烦意乱地将手插进衣袋,深吸一口烟,“直白一点说,他的价值还没被榨取干净。再说你这一套道貌岸然的伪君子说辞为何听起来那么奇怪?需不需要我提醒你,戴高乐前不久刚作出了怎样义愤填膺的表示——‘谨防美国通过英国插手欧洲事务。’既然如此,何必对假想敌演一出故作关怀的戏呢?”
“不是戏,是真心感到遗憾。”法国说,“我指,看着你堪称甘之如饴地退回到曾竭尽全力挣脱的网罗中……虽然你自认连本带利地拿回了足够多,这笔交易值得做。”他抬起眼,目光落在不远处的丁香园咖啡馆门口的内伊元帅铜像上,“阿尔弗雷德,英国变成这副不讨人喜欢的样子,不能说没有我的责任,但往事无法从头再来。再者当时的环境太凶恶,现在得益于你,已经改变了很大一部分。他没得选了,你还有得选。”
“我的答案,你在一七九三年就知道了——雨果先生笔下最激情澎湃的一年。”美国朝咖啡馆走去,推门而入前,转过身来对他作出一个随意的邀请手势,“先进去吃点东西,待会儿去巴士底广场走走?”
“好。”法国缓步跟上,和美国一同在藤蔓缭绕的墙壁下落座。望向对面那张年轻、锐利、却在烟雾弥漫下看不清晰的脸,他驀地感到一阵不合时宜又似曾相识的怜悯。
他思索须臾,为这场交浅言深的对话盖棺定论。
“这是你自己做的决定,所以无论有什么结果都是你应得的。你想明白了吗?”
“我想明白了。”美国微笑起来,那微笑却有点凄凉,在枯萎的铃兰花枝间摇曳着。“要么一切要么全无。”他用法语说。
旁边吧台上的砖红留声机倏尔奏响艾迪特·皮雅芙抑郁又激越的歌声。
来势凶猛的初冬雪雨哗哗流泄在被路灯晕染出一片金色的汽车前窗上。
“目的地到了。”法国确认了一下导航仪上标出的位置,把车子停在一个第二帝国时代式样的孟莎顶花园别墅前,递给美国一把看上去只能遮阳的便携折伞,“你在巴黎的房子竟然一直留着。”
“嗯。”美国漫不经心地说,“买它时,还是斯泰因小姐做的介绍人。”
“明晚来接你?”
“不用。你订好座位,把地址发给我,我们在上船的地方碰面就好。”
“好的,明天见,甜心。”他挥挥手,“这听起来好像约会。”
“就是约会吧。”美国被逗得轻笑出声,一手拎起箱子,一手撑开那把与季节很不协调的伞,“明天见。”
然而这出约会究竟未能成行。送别美国后不久,法国就看到车载电视上跳出的紧急通知框:由于病例激增,为防止医疗系统饱和,巴黎市长再度下达宵禁令,所有餐饮娱乐场所停止营业,从即日起开始执行。法国无奈地打开WhatsApp给美国发消息,说计划不得不取消了,只能改天再约。美国很快回复了几个失落的表情符号,接下来是一句还算懂事的话:没关系,遵纪守法要紧——正好近来天气不佳,不宜看夜景。法国又发一条:那你到时直接去机场飞希思罗?我不再管了?按下送信键后,隔了几分钟才有新的提示音,弹窗里闪出一句仿佛拖着长腔的“嗯——”,而后再没了下文。他放下手机专注驾车,细雪在窗外飞舞,寒意无孔不入,哪怕开着暖气,指骨也不由冷得麻木起来。他裹紧羊毛披肩,心不在焉地盘算起睡前要喝点什么牌子的热红酒,临近到家时,手边的屏幕又亮了一下,这回是总统发来的加密邮件:《AUKUS[3]对欧洲防务独立计划的干涉情况报告》。
“又是个糟糕的假期。”他自言自语道。
那一晚他始终没有困意,回完邮件后就倦怠地坐在书房的天鹅绒躺椅上,没喝红酒,而是给自己倒了一杯几十年来都很少再碰的苦艾酒。方糖块在玻璃杯中熊熊燃烧,似乎点着了他心头某种平息已久的躁动——红磨坊,绿缎拖裙,翻倒的香水瓶,大声朗读左拉的舞女,波西米亚人,掘墓者蜡黄粗粝的手——随着最后一缕兵荒马乱的火光在黎明前的阴惨黑夜里消退,这些事物也一并杳杳远去了。他想起苦艾酒曾有个别称,feuille morte,枯叶,与伊夫·蒙当一首追缅过去的歌重名。他从YouTube里搜到那首歌,静静凝视着现场版模糊的画面,一边听一边想,除了那些烈酒、猛药或与之极其相似的革命者的激情带来的空幻“一瞬”,他到底有什么过去真正值得追缅呢?
说来有些荒诞,苦艾酒曾是他与英国为数不多的共同爱好之一,虽然他们直到很迟的时候——到它因为一些“毒害作用”被屡屡禁止后——才发现这一点。从二次世界大战到五十年代末的分道扬镳,他们不止一次在战壕、防空洞或街头巷尾随便哪个小酒馆喝得酩酊大醉,靠高浓度的酒精艰难熬过那段浑身阵痛的日子。最后一次喝酒时,英国的情绪显得非常低落,他的绿眼睛不再光华凌厉,变得和杯中的液体一样干枯,如被秋火烧过的森林般呈现出深褐色调。适逢阿尔及利亚独立运动如火如荼,FLN[1]和MNA[2]互相暗杀的血腥事件层出不穷,他们有感于帝国末路、晚景凉薄,从挽不回的金银谈到收不回的失地,又谈到正优游地坐在大洋彼岸对这一切推波助澜的美国。英国问,“你说我是被他的什么给蛊住了?”法国答,“这话不应该由阿尔弗雷德来问吗?”英国摇头暗笑,说,“他感情用事不稀奇,我感情用事才稀奇。”法国琢磨了一下,觉得颇有道理,悲悯之情又生出来,转而有件教他困惑已久的往事浮上心头,便好奇地问,“你们是什么时候和好的?”
“二十年代初,在巴黎。”英国干脆地答,倒是毫无遮掩的意思。
“那就和我的记忆对上号了。”法国说,“老鸽巢剧院重新开张的那一阵子,他跟着哈佛合唱团到这边来玩,我送了他一张戏票,不巧散场前下起罕见的暴风雨,他被困在剧院门口的电话亭,打电话向我求救。我派了管家去接他,但是没找到人——那天你也在巴黎吧?”
英国叹道,“是啊,我也看了那场戏。主演团队刚从美国避难回来,把《第十二夜》改编得像美国电影一样糟。”
“你偏见太重,美国分明有很多好电影。”
“相较于你不知所云的新浪潮而言确实好些。”
就这样漫无边际地聊到了天亮。
一九七五年,罗兰·巴特在巴黎高师开研讨班谈爱情,法国闲来无事去旁听,越听便越发强烈地感到,或许他从不懂得爱情这种东西。他经历过、也写过足够多的爱与死了,但那归根结底是一种唐璜主义的扮演而已。欧共体成立后,好事者爱将他与德国戏称作夫妻,却鲜少有人知道吉尔伯特·贝什米特可能才是唯一爱过他的同类,而他自己最接近爱情的一段感情则给了另一个说德语的人——那位至死都骄纵得像公主一样的、来自奥地利的末代波旁王后。得益于特殊身份,即使在被最疯狂的仇恨席卷的年代,法兰西也未被革命军和保皇派的任何一方当作敌人,因而在玛丽·安托瓦内特被送上断头台前的那段光景,他仍能自由出入杜伊勒里宫。以秀美青年同上流贵妇的婚外情事为风雅美谈的风气下,这位奢靡浮华、爱好享乐的王后自然也不会从一而终,她有过好几位秘密情人,法兰西则是最后的那个。当时他们确凿无疑说过那样的话——“Je t’aime——Moi aussi”,仿佛不付诸言表就还算不上心灰意灭。判决下达时,他想到尚欠她一句对不起,却在出口前被她打断了:“噢不,弗朗西斯,不用道歉——你连自己都救不了。”
他所能做的唯有让她在人生末尾常穿的一条红裙子随她入土。
接着他又想起美国今日穿的那件红大衣来。两件衣服的颜色极为相近,都很深郁,似血光之灾,有种隆重的戏剧感。许多年后他才意识到,作此判断时,他便已预先在潜意识中明白了美国的命运,而美国本人想必也隐隐有所感,故而会有如此不寻常的打扮。但他在那个雨雪交加的寒夜并未想这么多,只是凭借深谙时尚与视觉艺术的本能觉得美国不适合红,还是穿深棕或海军蓝更妥当些。于是他在给秘书的邮件中写下:“早上给圣罗兰先生打电话,请他再为美国做几套高定。”次日酒醒后,他看到一条回复:“圣罗兰先生已于二零零八年过世,而现在是二零二二年了。”
fin.
[1]民族解放阵线。
[2]法国阿尔及利亚运动。
[3]澳英美三边安全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