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法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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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柴與戒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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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很喪病的一篇,然而竟柳暗花明了

记不清那是我们的第几次吵架——自从他的外貌年龄超过十四岁以后,我们几乎每次见面都会吵架,为了代表权、驻军费或其他。那时我们仍然住在我在新大陆那幢殖民风格的木房子里,虽然里面大多数时候只有他一个人,而我总有太多的殖民地需要监管,不可能在某处停留过久。他向我挑衅,我对着他身后的墙壁扔了一个杯子。杯子堪堪从他耳畔掠过,飞溅的碎片把墙上的花环刮落下来,枯萎的树叶子散了一地。他蹲下,定定地看了那堆树叶一会儿,然后伸手从里面扒拉出一块碎片,起身走近我,在离我不到三英尺的地方,自肩线开始割裂他的衬衫袖子。

他动作仓促,用力不加克制,布料下健康的乳白色皮肤很快也被刺伤,渗出殷红的鲜血。见我不为所动,他用刻意放缓的动作把扣子一粒粒解开,又继续向下,割断了那条我几年前送给他、曾亲手为他扣上的腰带,接着是裤子和小腿袜。最后他把那些凌乱不堪的碎布甩掉,露出一个近乎纯真无邪的恶毒微笑,一丝不挂地站在我面前,只有一双皮靴依然好端端地穿在脚上。

“柯克兰,看着我。”他语调放肆,眼角却恰到好处地呈现出某种惹人怜惜的羞怯。

“你是从哪里学的这些伎俩?”我用严厉的口吻问他,拽着他的手腕倒在沙发上,用指甲把他胸前青涩的两点掐得也开始渗血。他的睫毛因痛苦而扇动着,让我感到一阵奇异的快乐,还有烦躁。

“现在滚出我的视线。”我站起身,居高临下地命令他。但他第无数次违抗了我的命令,拽住我的领巾,骨节用力到泛青,在我脖子上慢慢收紧。

“你是爱我的,英国。”他偏偏头,用青春期男孩稚气未脱的声音说。

“你太自以为是了,小鬼。”我冷笑起来,不置可否地掰开他的手,低头整理了一下被他弄乱的领子和袖口。然后我凝神想了想,捡起地上断裂的腰带,捆住他的手腕,又把他抱到卧室,用那堆割坏的衣服把他绑在床架上。

“别指望我会给你你想要的。”我给他脱下鞋子,像个真正的绅士一样抽身离开,带上门,又在外面上了锁。“在这里好好反省,回忆一下正确的事理。”我隔着门说。里面传来低低的咒骂声,都是一些我从未教给他的失礼词汇。

他想挣脱那些布条的话应该不是难事,但他没有。我难得清净地独自工作了五天,没给他提供任何食物和水。五天后我再度打开那扇门,看到他正以一种别扭的动作侧卧着昏睡,姿态无助,神情茫然,原本色泽美好的肌肤已经干涩得敛去了光泽。

他失去知觉的样子看起来毫无力量感,仍旧是个不谙人事、娇嫩纯洁的孩子。那些伤口已经不再流血,干瘪的疮痂层层叠叠,但应该都不严重,想来不会留疤或化脓。

我忽然觉得不满足。

于是我划了根火柴,将那朵小小的火焰贴到他赤裸的臀部上。说来也许没人相信,即使我们已有数晚在黑暗帷帐里“共度良宵”,这还是我第一次近距离观察一个未成年人的臀部——如此纤巧、圆润、脆弱、可爱,同时却也暗示着某种致命的危险。与以往不同,这次我一反常态地小心不让自己的手直接接触到它。

他几乎立刻就醒了,难以置信地瞪着我。我以为他要踢打挣扎,然而他似乎已经吓坏了,或者是饿得脱力,就那样一动不动。时间在那一刻定格了,他像具尸体一样顺从,我只感到火焰下纤毫毕现的肌理仿佛肉眼可见地收紧了些。

我又摘掉中指上的戒指(是数年前在一桩海盗交易中买下的,质地上乘,但尺寸略大,所以可以轻松取下),将外侧镶嵌的祖母绿宝石贴上烫伤的部位,轻轻向里挤压,试图做一个烙印,依然小心地不让手指碰到他漂亮得近乎透明的、伤痕累累的皮肤。为了使烙印尽可能持久地存在,我还特地添加了一些会加剧皮肉变质的痛苦的、具有固着效用的“巫术”在里面。

他蓦地咬紧嘴唇,面颊泛起发烧似的病态红晕。

“我们体质成谜,这个疤也许会消失,也许不会。无论如何,你自己无法看到它,久而久之就会忘了它。”我戴回戒指,直起腰走到床头,摸了摸他的前额,尽力温柔地对他说,“但我希望,如果有那一天,与你真正恋爱的人可以看到。”

他眼底浮出一层激烈又宁静的恐惧,把脸埋在我掌心里哭了起来。泪水透过指缝淌到那颗宝石上,凝结成滴后落下,慢慢消失在地毯中。等他哭完,我从柜子里找出一套新衣服,一点一点地给他穿上。

从此我们戴着或紧或松的面具相处多年,默契地从未提及此事。

又不知过了多少年,我们的关系一波三折,一度要覆水难收地到此为止。一二战之间某段幻觉尚未破灭的轻浮时日,他数着刚用一些投机倒把的办法弄到手的债券和钞票,不愿同任何欧洲人多加往来,尤其是曾与他因海上权利屡生摩擦又为国联一事闹僵的我。

然而也是在那一阵子,他竟有一次在我面前毫无防备地睡着。

当时是个寸步难行的暴雨天,我陪生意上的朋友看完一场戏,结束后在剧院门口碰到他。他身上已淋得半湿,孤零零地倚墙站着,明明穿得精致华贵,看起来却犹如一个可怜的落难者,我便主动提出开车送他回住处。他似乎很累,难得没有像平时那么聒噪,在后座靠着车窗闭上眼,很快就发出悠长的呼吸声。到了目的地,我认真地思考了一秒要不要把他抱下来,又觉得以我现在的体力肯定抱不动他。就在我拉开后车门犹豫不决时,他醒了,睁开泛红的眼,目光迷离地看着我。

我帮他整理了下凌乱的西装,抚平褶皱,手指隔着布料鬼使神差地找到记忆中的那个位置。

“还在吗?”我问他。

“你不敢自己确认?”他语气不善地反问,然后歪头摘下眼镜,攥住我的领带,恶狠狠地吻了我。

“很甜。”我对他说。

他拉开一点距离,掏出打火机点了支烟,吸了两口,又塞给我,我从善如流地咬住,但果然上世纪落下的肺病还是未愈,没多久就咳起来,令他发出嘲讽的轻笑。

“你有时蹩脚得让人着迷。”他拿回烟,恶作剧般地用挂满火星的烟尾在我唇间划过。

“美国,如今人们已经不再用火柴了。”我莫名地感慨道。

某个我久未触碰的地方在我的指腹下熟稔地颤抖起来。我心头盘桓着那枚古老的、眼下正在白金汉宫的陈列室中落灰的祖母绿戒指,想起上次见到它时,宝石依旧棱角分明,上面曾遗留的眼泪和皮肉组织早被擦净,仿佛什么事都一成未变。但我忽然明白自己必须改变些什么——是的,是我与那合该永属于我的禁忌之地都渴望已久的——将它刻印在他的更深处,嵌入他潮湿阴郁的肠道里,直到这光华璀璨的东西沾满代表了所有这些年的痛苦的血和污秽,再戴在他手上。

f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