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法時代
We haven't had that spirit here since 1969.

同流者(一)

  • PG-13
  • 《無間雙龍》龍崎x段野
  • 沒什麼情節,很沈悶的原作向文,追劇期間寫的,所以結尾是自由發揮

青春洪水。再无可追。


龙崎郁夫不记得那是多久以前的事了。东京的天色仿佛结着一层薄霜,静止在记忆的废墟里,冷淡微白,模糊不堪,却不像如今这样晦暗阴沉。明灭的闪电光芒下,疾风骤雨像泼洒的鲜艳鼓点应和着纷乱的电吉他声,将平常世间不可遏止的其余一切嘈杂喧闹都压制得静默了下去。女孩们的调笑似乎是从默片的胶片上传来,空余神情动作,却剥离了嗓音,以至于言谈的内容也像缺失的档案般不存在了。他只记得来来去去的人影,或是步伐迅疾、或是醉态蹒跚的姿势,偶尔磕碰的桌椅,散入浓雾的异常枯黄的灯光,以及坐在对面的某个人缓缓举起酒杯的手指。

是了,那是他成年的生日。那个时候他们还形影不离。二十岁,也算至关重要的一个分节点,他暗暗笑着,怎么自己倒忘了。当时的他并不是这样的。提前不少天,他就不由自主兴奋起来,对龙哉说必须要好好庆祝一下。面对对方略带调侃的目光,他解释道,即使自幼被遗弃,并不知晓来到人世的详情,但至少有个日期的记录在,也是聊可自我安慰的东西。龙哉似是觉得有趣,但想了一想,仍是开车载他来到了这里,说,不如喝酒。

街巷转角处一间热闹的酒吧,窗户上挂着通宵营业的木牌,里面传来激烈的电音。这家有很不错的爵士乐歌手驻唱,龙哉说着,而后又饶有兴味地补充道,据说还在经营一些不太正经的交易。那时他警校尚未毕业,滴酒不沾,看到女孩子会紧张无措,时常被人笑作童贞,涉足声色场所更是从未有过的事。然而龙哉进入黑道已有一年,难免与此类生意有所交道,再加上平日多有应酬,想必对这般场合早已习以为常了。他犹豫着坐下,略带不安地想着,虽然年龄相仿,但龙哉总显得比自己成熟许多,他是在自己不知情的时候暗自经受了怎样的磨砺呢?这些事情里与复仇无关的部分,龙哉鲜少对自己讲起,自己对他工作中的交游往来,更是几乎一无所知。等待酒被端上来时,郁夫望着侍女与店内装潢不甚相衬的古典衣着,忽然记起龙哉的上司也是一位爱以和服示人的美丽女性。那样的女人该是凌厉如刀上的花的,想来又因为享有权力的缘故而愈加危险动人,他默然猜度着,而她与面前这位年轻英俊、务必听命于她的男性下属,可否会发生什么不可告人的隐秘关系呢?

这个疑惑曾在他心头盘桓多年,有时妒火中烧,几乎要亲自询问了(他从不否认自己偶尔会对龙哉有微妙的独占欲,他想,这对于相互依存共生的两个人来说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了),然而时至今日都未曾真的提起过。无论这种关系存在与否,既然它在自己心中已经被定性为不可告人,那么光是问出口来,不,光是想上一想,就应当是十分令人难以启齿的了。于是他只有兀自咽回疑问,恪守住某道即使亲密无间也无从逾越的、几不可查却固若金汤的界限——他这样想,倒不是因为他们对彼此有什么刻意的保留。只是在他的概念里,再触手可及的人之间也总是会有界限的,毕竟谁都不可能代替另一个人去生活。

那一晚令他感到意外的是,龙哉的酒量其实并不好,甚至可以说是相当糟糕了:很快便显现出醉意,即使目色尚且冷静,指尖却颤了起来,嗓音也变得沉且滑。他自己自然也同样是不行,没有喝下几杯便脸颊绯红、不胜酒力了。醉态醺然的感觉对许多人来讲是美妙的忘忧国,然而对郁夫却不然,胃部火烧火燎犹如蚁啮,再加上不间断的心悸目眩、头痛欲裂,当真是相当难过的煎熬。所以自那以后很长的一段时间内,他每次面对酒水单都只会点果汁或牛奶,哪怕是被奇怪的视线侧目也在所不惜。龙哉倒是坚持了下去,向来都执意要喝酒。而他喝醉了酒的时候,时常会冷诮地微笑着,一语不发,露出酷似杀人之前的表情来。

想来那天他们结账离开以后,也的的确确是杀了人的。以杀人案件作结生日,对于寻常人来说恐怕是最骇人听闻且意喻不祥的事情了,但对他们则恰恰相反,不仅算是功勋,也为坚持对日后道路的选择作证明。被他们杀死的男人是个身背不少人命的惯犯,隶属于某一黑道组织,虽说只是不甚重要的走卒,却因为帮派打点得力始终逍遥法外。然而就算如此,郁夫也心知肚明,自己与龙哉将垂死挣扎的男人勒杀在汽车后座上时,并非仅仅是在为被遮蔽的公道惩戒不义那么简单。虽然二人约定只杀作恶之人,但当时他们年轻气盛,无所畏惧,看待死亡也无非是将其作为一场颇为刺激的游戏罢了。龙哉的生命自结子过世后便是一团虚无,既无通常的道德观念,自是不在意杀人取乐。而他自己人格中一直暗藏黑暗暴戾的一面,高中时就曾挖去他人眼睛,野性一经诱发,便再难受到控制。

待男人被勒至呼吸停止,他们为求保险,又因避人耳目不便用枪,便用匕首在尸体的要害部位补了几道伤口。他下手极快,龙哉则是极准,醉意竟完全看不出了,上臂纹丝不动,像个训练有素的外科医生。而后他们在倾盆暴雨中将尸体弃置荒郊,看着一片泥泞上被冲刷殆尽的脚印,满意地回到车上。

掺融了嗜血的余韵,酒后的美妙这才显现出来。他认为每个行使过所谓“私刑”的人都应当会了解,这一刻源自虐杀的趣味与执行正义的初衷毫不相干。借着酒精的煽情作用与另一重人格的疯狂,将他攥住的是更原始、发乎本能的快乐,如若要譬喻的话,倒可以说很像稍纵即逝的性高潮。多年以后他才懂得,这实在是极为相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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